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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3-23 15:25 来源:漳州市体育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8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体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牢政治责任,抓实巡察整改,全面推进体育强市

我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扛牢政治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进一步推动体育强市建设。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严格按照“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有关工作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推手抓紧抓实。切实发挥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增强整改内生动力,坚持立行立改与全面整改同步推进,举一反三与标本兼治齐行发力,全面认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有效整改问题,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2022年8月16日整改方案正式确定后,8月17日就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全体动员,全面推进。2022年9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摆问题63个,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2022年8月2日巡察反馈会一结束,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精神,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方案,明确相关人员分工,部署具体工作。党组研究成立以党组书记郭德志、局长杨素萍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4个方面12项共49个问题制定175条整改措施。同时,为确保整改责任项项有落实,将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成《整改责任清单》,分解91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60条,责任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单独制定工程领域、选人用人、意识形态问题三个专项问题整改清单。分门别类制定10份《巡察整改事项通知单》,下发给相应责任部门,将责任具体分解到每一位分管领导、每一个职能科室(直属单位)、每一个具体责任人身上。编印18期《工作简报》,对整改工作进度实行动态通报。针对需进一步调查的36个具体问题,经党组会研究成立5个联合调查组,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和“具体责任人回避”原则,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进一步组织调查核实,强化问题整改的严肃性、纪律性。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挂图作战,建立整改销号台账清单,全程跟踪督办,定期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查,通过催办、提醒、约谈等形式加以推动,确保巡察整改全面落实到位。2022年8月份以来,通过召开党组会或领导小组会,坚持每周至少一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阶段工作,督促对照《整改工作方案》抓好整改。局党组书记郭德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不回避、不遮掩”的鲜明态度,既带头整改,又牵头抓总,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大事项。对巡察整改有关材料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整改材料完整、真实、高质量。集中整改期间,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包括扩大会),9次领导小组会议,开展1次集体廉政谈话。局长杨素萍先后召开2次局务会,推进政务整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积极履职尽责,强化督促指导,召集分管科室负责人研究部署巡察问题调查,落实整改事宜。各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对照巡察整改《方案》,仔细“对账”、认真“领账”、严肃“清账”,逐一研究分解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紧扣中心,标本兼治。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基固本,持之以恒推动问题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在强力治“标”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源头治理,全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修订完善《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漳州市体育局局务会议事规则(试行)》、《漳州市体育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漳州市体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漳州市体育局内部审计制度(试行)》、《漳州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资金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漳州市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漳州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等23份规章制度,局属单位修改完善21份规章制度。紧扣中心工作,充分运用整改结果,深入开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七比一看”活动,落实“三提三效”,把巡察整改与体育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做到“两促进两不误”。敢拼会赢全力备战第十七届省运会,创新体育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多条战线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输送机制,创新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全民健身机制,加大招商引资推动体育产业升级发展。2022年1月,被省体育局授予“参加第三十二届东京奥运会突出贡献奖”和“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贡献奖”荣誉称号。2022年3月,被漳州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2022年共向上争取各类资金2006.54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312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601.11%组织举办全民健身各类赛事(活动)222场(次),项目完成率222%

二、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思践悟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党组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冬奥会的系列讲话、新《体育法》等最新精神,2022年组织集中学习18次,并贯彻落实到备战省运会具体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完成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2个专题学习计划。二是强化主题带动。开展“庆七一喜迎二十大、备战决胜省运会”主题党日、《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专题学习、书记讲党课活动,组织局领导班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省运会参赛代表等参观中国女排纪念馆,开展“扬女排精神,创体育佳绩”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弘扬中国女排拼搏奋进精神。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疫情防控,建立社区党员先锋队、先锋岗,推动党员进社区。落实全民健身纲要,结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健康活力100岁”、南湖徒步走等全民健身系列主题活动。三是强化运用创新。充分运用新思想创新体育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多条战线、保证重点的人才培养输送机制,不断推动青少年竞技体育社会化。卢云秀奥运会夺冠实现了漳州籍运动员在奥运奖牌“零”、金牌“零”的双突破。2022年,从漳州培育走出的运动员多点开花,欧烜屹与北京选手刘雨辰搭档夺得世界羽联巡回赛超级1000赛事——印尼羽毛球公开赛男双冠军;张馨蕊、胡金玺参加U18女排亚锦赛摘银;邱祺缘摘得2022年全国体操锦标赛女子平衡木金牌;郑益昕领衔的福建队摘得2022年全国女排锦标赛铜牌。省运会佳绩频传,青少年部共夺得金牌104枚(含带牌45枚)、银牌70枚(含带牌17枚)、铜牌97枚(含带牌34枚),首次实现青少年部金牌榜、总分榜双第四,突破第十五届省运会103枚的最高金牌记录;青少年部俱乐部组获得7金7银3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统筹研究和指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并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二是健全制度管理。制定并下发《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漳体党组〔2022〕41号)、《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漳体党组〔2022〕42号)、《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漳体党组〔2022〕43号)。三是严格检查落实。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2022年10月28日市体育局系统党建工作会上,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均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部分写入党建述职报告。四是严肃追责问责。责成未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写入往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进行剖析和检讨。因党组向市委报送2016年度、2017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内容高度雷同,且均未查摆存在的问题,对市体育局原办公室具体经办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因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写入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的问题,对市体育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市少体校党支部书记、市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市游泳中心党支部书记责令在支部会上公开检讨。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队伍。局党组制定《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关于调整充实网络阅评员队伍的通知》(漳体党组〔2022〕39号),建立网评员队伍,3个直属单位同步组建成立各自的网评员队伍。二是完善制度。印发《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网络阅评员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漳体党组〔2022〕40号),规范网评员队伍管理。完善《漳州市体育局“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务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

(4)针对对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市少体校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强化落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二是落实思政课设置。2022年9月1日与省体职院教务处沟通,加强新学期思想政治课程设置,落实市少体校全年段所有班级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安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5)针对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源头倒查。经查,漳州芗城一家公司申报并获得2020年度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体育局于2020年12月8日下达资金给芗城区后,2021年6月18日芗城区才将资金拨付该公司,市体育局产业科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不到位,未及时跟进评估。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漳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巡察整改意见,修改完善《漳州市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漳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漳体〔2022〕75号),加强资金申报审批,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堵塞漏洞。三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制定了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指标要求,跟踪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定了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申报表,对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评估、考核。四是加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拉动作用。2022年400万专项资金将拉动投资5000万元。

(6)针对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体育产业资金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市体育局网站长期挂网加强宣传,借助各项赛事活动组织广泛宣传。二是指导县、区、开发区体育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辖区体育产业单位积极发动申报,扩大补助范围,充分发挥资金的杠杆拉动效应,提升体育产业规模。三是发挥漳州市体育产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大力宣传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商传商,共有156家企业得到宣传,提升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知晓率。2022年组织申报体育产业专项资金范围明显增加,共收集到申报项目25个。

(7)针对赛事活动资金补助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认真组织对2017-2021年市体育局补助的49场赛事活动进行全面的清查,存在年初对赛事组织缺乏计划性,没有制定明确、具体的赛事资金补助办法,补助对象、范围主观性较大。二是建章立制。2022年8月印发《漳州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资金补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漳体〔2022〕72号),对补助事项、条件和标准,申报程序、评审、资金补助使用管理等进行了规范,2022年11月向市级单项协会下发2023年赛事活动申报通知,征集了72项赛事活动,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暂行规定,规范赛事活动补助。

(8)针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超范围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复查。经对2016年9月以来市体育局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情况的全面检查发现,存在对体彩公益金使用政策掌握不透、理解存在偏差、超范围使用等问题,直接将体彩公益金用于补充行政经费支出、发放保障场馆运营的临时人员工资等。二是规范管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处理问责。对时任体育彩票公益金审批的原分管局领导给予批评教育。

2.关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9)针对采购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倒查。经查,2020年财政预算采购2批次健身设备,第三批次采购不在年初预算采购范围,存在没有严格预算执行问题,临时决定把因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赛事经费节余资金增加采购,加强诏安、云霄、高新区、台商区、古雷开发区、谷文昌干部学院等全民健身器材配置,市体育局群体科对预算管理不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局采购领导小组全面复核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做好自查自纠,严格预算计划采购。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会,组织全体在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举一反三,制定完善《漳州市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本局及局属单位工程建设、招标采购领域管理。三是加强警示教育。2022年9月6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汲取市体育中心退休职工张云芳等违法典型案例的教训,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政府采购规定,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四是处理问责。对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

(10)针对工程项目肢解发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倒查。经查,市游泳中心工作态度不认真,对招投标政策法规不熟悉,混淆了自建与省体育局补助建设的概念,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严重违反工程招标有关规定。二是加强学习。2022年8月30日市游泳中心召开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会,组织全体在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文件,提高招标采购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三是建章立制。游泳中心成立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修订《漳州市游泳中心小额工程及小额物品、服务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四是处理问责。对游泳中心主任给予责令检查,对分管副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11)针对竞争性谈判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倒查。经查,体校领导班子及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对采购知识存在错误认识,混淆公开采购与竞争性谈判概念,在5年的器材采购招投标事项研究过程中出现了同样的错误。把教练员作为采购询价人,造成对前期的市场调查和询价工作不充分;体校采购方代表及监督人对竞争性谈判业务不熟悉。分管采购的副校长负有直接责任,校长监管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二是建章立制,加强领导。2022年8月26日市少体校组织学习政府招投标、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9月26日,市少体校重新调整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同时修订完善《漳州市少体校工程及物品、服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要求今后在器材采购时,做好前期的市场调查和询价工作,严格落实《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加强对招标流程的审核和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处理问责。对分管采购的副校长吴沩林合并其它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校长合并其它问题给予责令检查,对体育局分管少体校领导合并其它问题给予提醒谈话。

(12)针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清根源。经查,市少体校学生公寓、田径场、训练馆维修改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办人员没有全面对照发改、住建部门等部门相关规定,直接以漳发改审〔2018〕136号文件规定,未立项即采用政府采购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建设二是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市少体校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加强体校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相关业务的学习,规范工程项目审批监督,严格按项目建设程序执行。

(13)针对工程项目未结算审核已全额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倒查。经查,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周边无人值守车辆管理系统工程项目、市少体校变压器增容及配电室改造工程项目的负责同志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了解不深不透,存在惯性思维,仅凭以往经验和方法做事,造成了未进行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就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错误。市体育中心主任、市少体校分管副校长和经办人员总务科科长负有直接责任。二是挽回损失。市体育中心2022年8月30日追回多支付的进度款33666元。市少体校2022年8月22日追回工程尾款和质量保证金共226242.70元。三是加快项目决算。市体育中心、市少体校已完成该项目结算审核送审相关资料并按《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结)算及清算实施办法》规定上报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已委托第三方审核单位进行审核,目前两个项目的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均已完成。四是加强学习。市体育中心于2022年8月23日、9月2日两次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结)算及清算实施办法》及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市少体校于2022年8月26日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学习工程招投标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市体育局举一反三,制定完善《漳州市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长期坚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处理问责。对市体育中心主任张国英合并其它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少体校分管采购的副校长吴沩林合并其它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少体校总务科科长给予责令检查。

(14)针对执行合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倒查。经核查:①市少体校2019年采购田径等10个品目147种训练、参赛器材,中标价159.81万元,交货验收时实际更换141种器材的品牌,原品牌涉及金额为155.4755万元,更换品牌后涉及金额为168.1364万元。少体校器材采购和验收环节存在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格问题,分管采购相关责任领导对采购流程监管不到位。采购方代表、训练科副科长负有直接责任,分管采购工作副校长负有领导责任。②市少体校2017年、2018年采购的2批训练参赛器材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货,需分别追缴违约金15235元、32145元;2019年采购的年度训练参赛器材合同审核不严谨,未约定逾期交货罚则条款。采购组负责人、器材验收组负责人、执行采购系统网签人员负有直接责任,分管采购副校长负有领导责任。二是追缴违约金。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2017年、2018年采购的2批训练参赛器材逾期未供货违约金共计47380元。三是建章立制,加强学习。市少体校于2022年8月26日组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政府招投标、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举一反三修订完善《漳州市少体校工程及物品、服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增强合同履行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处理问责。对市少体校采购组负责人、执行采购系统网签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对采购组负责人、器材验收组负责人合并其它问题给予责令检查;对少体校分管采购的副校长吴沩林合并其它问题给予诫勉谈话;校长合并其它问题给予责令检查。

(15)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复查。经全面复查,2018年配发给外单位整批健身器材合计48.50(48.50*95%=46.08,5%为质保金)万元已于2021年8月录入固定资产,其中47.622万元固定资产完成调拨手续。剩余漳州市运输综合服务中心0.878万元固定资产调拨单市财政局资产科已审批,但该单位以机构改革未配齐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为由未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接收固定资产卡片。目前该单位已同意接收,待全市系统升级开放登陆后完成。二是加强学习。2022年8月29日,局机关组织局系统财务管理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要求,增强财务管理人员资产管理意识。三是举一反三。督促业务科室、财务管理人员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对配发外单位的健身器材固定资产核算和调拨全面进行复查,已完成605.56万元固定资产登记建账工作。

(16)针对出入库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少体校于2022年9月15日完成全面清查650种训练、参赛器材去向,列出书面清单说明。相关验收、管理人员负有管理不严责任。二是建章立制。2022年9月26日修订完善《漳州市少体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登记办法和耗材出入库手续,建立规范库存物品管理责任机制。从2022年采购验收开始做到更细化的分类,单据包含有项目组长接货单、验收组验收单、固定资产入库登记单、出库领用单及运动员签领单,从实际出发做到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三是处理问责。对市少体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提醒谈话;器材验收组负责人合并其它问题给予责令检查。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痼疾未根除的问题

(17)针对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市太极拳协会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市太极拳协会于2022年9月7日作了说明。二是责成相关责任人在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10月25日再次组织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18)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复查。责成市游泳中心对12名在编人员领取救生员培训加班补贴问题进行调查清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对违规发放的补贴清退到位。经对照《关于规范市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漳财行〔2016〕33号)文件,违规领取补贴4人共计4800元。二是清退补贴款。市游泳中心逐笔核定清退违规领取的培训补贴4800元,已全部清退完毕。三是建章立制。市游泳中心2022年10月14日完善修订《漳州市游泳中心评审劳务费规定》,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处理问责。责成相关责任人在游泳中心班子会上进行检讨。2022年8月24日,市游泳中心召开领导班子会,中心主任在会上作出公开检讨。

(19)针对个别教职员工兼职取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还兼职收费。市少体校1名相关教练员2022年8月24日主动把所有兼职收取费用3.25万元全部退还。二是建章立制。少体校于2022年9月26日修订完善《漳州市少体校教练员管理办法》,举一反三,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三是处理问责。对市少体校相关教练员给予责令检查。

(20)针对存在特权思想,优亲厚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不合理政策。责令游泳中心立即取消市体育局机关和市游泳中心干部职工(含退休)及其家属亲友免费游泳的待遇。市游泳中心2022年8月24日发布取消免费待遇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取消市体育局机关和市游泳中心干部职工(含退休)及其家属亲友免费游泳的待遇。二是建章立制。游泳中心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2年9月1日完善修订《漳州市游泳中心票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版)》,完善票务管理制度,取消免费游泳待遇。

(21)针对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市体育局党组已对体育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已责令其书面检查;对时任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向市效能办作出书面检讨。巡察整改期间,体育系统紧紧围绕备战2022年第十七届省运会,突出“三提三效”,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学习弘扬女排精神,拼搏进取,敢争一流,提升竞赛、训练水平。2022年3月,被漳州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22)针对统筹谋划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大局,提高站位。党组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统筹谋划漳州体育发展,牵头制定并正式印发《漳州市“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为“十四五”期间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谋篇布局。研究并落实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备战训练方案和保障计划,牵头协调成立漳州市代表团,组织召开漳州市决战第十七届省运会誓师动员大会,确定并完成“保五争四”的奋斗目标。研究制定《漳州市体育局2022年工作要点》,聚焦“三提三效”、“七比一看”,确定年度体育重点工作。二是建章立制,加强领导。巡察整改期间,结合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三提三效”要求,加强对干部的平时考核督查,组织体育局领导班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等参观中国女排纪念馆,学习中国女排拼搏精神,激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热情。三是督促落实,推动工作。就“全民健身“五个一”工程等5个市“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尚未完成”问题,督促各县(区)、开发区将“五个一”工程列入“十四五”规划,组织摸排“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摸清底数,加强对各县(区、开发区)落实《漳州市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督导检查,加快项目建设。

(23)针对制度建设缺失、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巡察期间,制定印发《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漳州市体育局局务会议事规则(试行)》、《漳州市体育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内部审计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巡察集中整改期间,研究制定《漳州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资金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漳州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漳州市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漳州市体育局现有非编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以及意识形态、选人用人方面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巡察以来,市体育局共制定制度性文件23份,各直属单位共制定制度性文件21份。二是严格制度执行。针对2017年以来发放4笔计1780.5万元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39笔10万元以上资金支出合计金额838.43万元等事项未经局党组研究问题,调查组查找原始凭证和会议纪要,以上开支经过局务会研究,但未经党组会研究。虽然有相关文件依据,但由于开支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原则上需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自巡察以来,市体育局召开16次党组会、9次局务会,对上会议题严格进行审核、研究。2022年9月6日、2023年1月13日分别开展一次廉政集体谈话,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24)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人员清查。市体育局2022年9月19日下发《关于开展临时聘用人员排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漳体办〔2022〕3号),对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进行排查和清理规范,填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自查表,对现有编外人员及岗位需求进行梳理,并按规定进行整改:①市游泳中心于2020年报市委编办批准招聘一名水处理人员,现水处理重要岗位有1名专门的水处理在编人员,且临聘人员已不再开展文秘等重要业务。市游泳中心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停摆,停摆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于2023年1月底前清退所有临聘人员共32名。②市体育中心已辞退场地工2人及值班人员3人;4人因病因事主动辞职;目前只有5名临时工(3名卫生人员、2名场地人员),维持重竞技馆的日常工作。③市少体校已有6名非编教练员通过公开招考形式入编,7人辞职,目前非编人员58人。④市体育局今后将严格落实2022年7月11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用工规模,加强非在编人员管理。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非在编人员的,由主管部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建章立制。市体育局制定下发《漳州市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漳州市体育局现有非编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人员招聘、考核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行为,统一非编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细化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分散采购、自行采购类别和适用采购方式,明确采购项目议事程序:单位采购项目金额在1万元以下,由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采购项目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需经局务会研究;采购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需经局党组会研究;下属事业单位若采购项目金额超过1万元(含)以上,需向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采购方案,经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局务会或局党组研究后实施采购。根据每年工作安排,体育局召集相关专业人员,至少一次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局各直属单位均已制定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责成游泳中心加强制度管理,修订完善《漳州市游泳中心非在编人员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漳州市游泳中心关于聘用人员工资调整实施细则(修订版)》、《漳州市游泳中心薪酬福利设计方案》,规范编外人员津补贴发放。三是加强学习。市体育局先后组织开展干部人事管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领域有关政策法规的专题学习,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严格规范管理。四是处理问责。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未按规定进行报批的市少体校2名相关教练员给予责令检查。因市少体校在职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对市少体校办公室主任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5)针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谈心谈话针对性。以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党组书记一对一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开展相互谈心,广泛征集科室、直属单位意见建议,主动查摆问题63个,逐条落实整改措施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突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紧紧围绕巡察整改主题,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我批评开门见山、聚焦问题,对历年发现的问题主动说明检讨,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了严肃认真、红脸出汗的会议。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局党组书记严肃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开展廉政谈话。对近年来本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在系统内开展“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

(26)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制定印发《漳州市体育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内部审计制度(试行)》、《漳州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漳州市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并严格执行。二是全面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风险点清单,已完成本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出20个廉政风险点并逐项落实防控措施。

(27)针对廉政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2017年以来本系统干部廉政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党员廉政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水平,2022年9月6日开展一次系统内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对市体育局系统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开展“喜迎七一、备战省运”暨《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主题党日活动,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2022年10月19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到芗城区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主题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筑牢廉政思想防线”的参观学习活动。是健全制度。制定《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深入的问题

(28)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日常监督,一是设立党风廉政监督员。明确由市体育局机关及直属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重要问题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每半年要向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监督情况,不定期接受纪检监察组“一对一”调研访谈。目前,纪检监察组已收到党风廉政监督员反映问题9个。二是强化“三重一大”过程监督。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要求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应在本单位上会研究三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组报备,截止目前已收到报备25项。三是丰富日常监督方式。采取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先后下发监督工作提醒单4份,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目前已督促市体育局及其下属单位出台《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局务会议事规则(试行)》等44项规章制度。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巡察移交有关市游泳中心2018-2021年违规将体育行业特种职业资格培训出让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经营等问题,对市游泳中心主任连群进行立案审查,并于2022年12月16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1月6日对漳州市游泳中心副主任潘皓给予诫勉谈话。

(29)针对执纪问责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组织全组干部认真学习《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健全组务会制度,着力提升纪检监察组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目前已办结巡察移交信访件2件。针对市体育局2014年错误评定25位运动员为二级运动员问题进行核查。鉴于市游泳中心内部对2019年因同一名救生员脱岗引发2起群众溺亡安全事故已问责相关责任人员,驻局纪检监察组不再重复追究,已对问责结果督促落实到位。

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30)针对干部选任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8月31日,组织局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办公室主任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步骤。二是即知即改。自查后局党组深入检视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整改后干部提任均有按规定形成动议方案、开展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在民主推荐后经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再开展考察工作、严格做好人选把关等三是处理问责。针对干部选任不够规范问题,2018年10月局党组自查发现存在未经民主推荐提任干部问题,2019年1月3日时任局办公室主任在党组会上作出检讨。针对以往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讨论决定不规范等问题,局党组书记主动担责,代表局党组在党组会上进行检讨,作深刻的剖析,认真汲取教训,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在今后的选人用人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1)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9月23日组织局系统科级以上干部、下属单位办公室主任学习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并要求下属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二是健全制度。①修改完善《漳州市体育局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登记保管暂行规定》,并印发给各下属单位参照制定了本单位暂行规定。②修改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登记和管理台账,按《因私事出国(境)证件集中收管登记表》和《领用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表》要求规范填写,对干部借还证件的类型、号码、签发日期、有效日期等进行登记。③修改完善《因私出国(境)申请表》,要求因私出国(境)审批时必须征求驻局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填写所赴国家(地区)、停留时间及事由。三是立行立改。①应登记备案人员市少体校1名高级教练已于2022年8月22日补登记备案。②2022年8月31日,我局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对局系统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和登记备案情况集中开展一次排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所有备案人员证件上交归管,应登记备案人员做到应备尽备。目前登记备案32人,其中有出国(境)证件13人,20本出国(境)证件已全部建档登记造册。四是处理问责。2022年10月31日对出国(境)证件未及时上交集中保管的1名责任人由局党组书记郭德志代表党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2)针对清理规范干部社团兼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9月23日组织局系统科级以上干部、下属单位办公室主任学习中组部有关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局系统领导干部(含退(离)休)兼职行为的管理工作。二是排查清理。2022年10月9日对局系统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集中开展了一次排查和清理整顿,共摸排出10名领导干部(含2名市管干部)在社团兼职,其中8位同志已向各自兼职的协会提出辞去协会职务并取得同意;因工作业务需要,保留高途体育俱乐部、针灸学会2名同志兼职,按程序报局党组审批,2022年10月24日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办理手续。三是处理问责。2022年11月2日局党组书记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33)针对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政治思想认识。加强有关党的组织生活文件精神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认识。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22年9月8日局党组书记郭德志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剖析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中,未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写入往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及2017年、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不规范的党组成员,在发言中进行剖析和检讨。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辣味”、见成效。三是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召开两次党建工作专题会,2022年10月27日对各支部开展抽查督促一次,加大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各支部按照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要求落实到位。2022年,召开局总支会12次,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2次;少体校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1次,支委会16次;游泳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3次;体育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5次,支委会17次。四是落实领导上党课制度。党组成员严格按要求上党课,党组书记郭德志于2022年7月1日组织市体育系统参观科岭革命教育基地时给市体育系统全体党员上了党课。五是处理问责。责令市游泳中心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就“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作深刻检讨。

(3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倒查。责成市体育中心党支部原组织委员、办公室原主任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梳理,在发展一名党员入党过程中存在两处不严谨:一是支委会在研究吸收预备党员时,列席支委会的非支委人员参与表态表决;二是支委会会议记录不全,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支委会有明确由该党员的培养联系人作为入党介绍人,但未记录到会议记录中。二是加强学习。2022年8月23日,市体育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和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严格执行支部工作规则,规范发展党员及“三会一课”要求并长期坚持。市体育局党总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加大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2022年已对各支部开展抽查督促一次。三是处理问责。对市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35)针对整改主体责任意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从制度建设抓起,切实扛牢扛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制定《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巡察以来,已召开16次党组会、9次局务会,对巡视巡察整改、全面从严治党、“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精心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逐人逐项进行审核把关、谈心谈话。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集体谈话。二是全面加强党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9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整改方案,解决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从全局的高度把握巡察整改的方向、进度,确保巡察整改如期、高质量完成。针对本轮巡察整改工作,新官理旧帐,对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照单全收,落实到整体整改方案中,制定《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体育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意识形态专项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巡察市体育局党组选人用人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3个清单,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研究成立5个联合调查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各支部纪检委员、各单位财务人员和工程采购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需进一步调查的36个具体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强化问题整改的严肃性、纪律性。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对上轮巡察和本轮巡察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党组书记和各支部书记对未落实责任全面认领整改并进行深刻检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

(36)针对巡察问题整改未见底见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市直体育系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推手抓紧抓实。市体育局党组成立领导小组,书记、局长担当第一责任,坚持领导带头领责,领导带头整改,领导带头落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升政治站位。党组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研究决策。以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党组书记一对一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主持起草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仔细审阅党组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党组成员紧紧围绕巡察整改主题,认真开展相互谈心,广泛征集科室、直属单位意见建议,对历年发现的问题主动说明检讨,聚焦破解问题,确保巡察整改真改见成效二是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将上一轮巡察指出的体育产业规模小、落实体育事业政策法规不到位、体育场馆开放和健身点维修、未制定全民健身器材年度配建和更新计划方案、全民健身器材损失情况检查次数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体育器材采购招标不规范、党员未足额交党费、少体校账户未单列伙食费科目等问题,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①针对“体育产业规模小”问题:从完善产业规划入手,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漳州市“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已委托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调研撰写完成《漳州市体育产业规模现状和发展思路》,理清产业发展规划。从“三大基地”建设推进,紧扣“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主题,以漳州“中国女排娘家”、东山国家级帆船帆板训练、古雷欢乐岛国家级足球训练等基地建设为重点,探索运动项目产业化发展,打造集体育项目、体育旅游、体育康养、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体育产业基地。2022年4月市少体校排球项目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国家排球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2022年5月古雷欢乐岛被省体育局授牌“福建省足球协会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从“体育+”推动多产业融合,指导推动旅游企业发展体育旅游,创建体育旅游精品景区、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体育旅游休闲基地,打造本市体育赛事品牌。2022年,推荐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1个,推荐中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1个;推荐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个(全省2个)。目前,漳州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3个,占全省10%,创建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6个,占全省5.71%。2022年6月已报省、市、县三级品牌赛事21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3个、县级17个。从加大招商引资拓展,对接上海、江浙、厦门等体育产业先进地区开展招商引资,策划以高新区为基地建设体育产业示范园区,争取申请举办2023年NEST全国电子竞技大赛,引进、发展数字体育经济,推动漳州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②针对“落实体育事业政策法规不到位”问题:党组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冬奥会的系列讲话、新《体育法》等最新精神,2022年组织集中学习18次。制作《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重大赛事等机会,运用新媒体、局网站、行业协会等多平台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教育、文旅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体育政策法规全面落实。

③针对“体育场馆开放和健身点维修”问题:立行立改,责成市少体校、市体育中心、市游泳中心在保障运动员训练前提下,制定体育场所对外开放方案,市少体校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延北体育馆、市重竞技馆室外广场、游泳中心50米室外游泳池和星晨游泳馆等6处公共体育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制定2022年全民健身器材配建计划;2022年5月20日印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创城工作为中心城区配建更新23个社区健身设施,进一步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④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市体育局党组再次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廉政教育管理,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对相关违纪人员责令在党组会上做深刻检查。

⑤针对体育器材采购招标不规范问题:及时调整充实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制定《漳州市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漳州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各局属单位遵照执行,同步制定完善招标采购和财务管理办法,组织系统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召开廉政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政府采购规定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⑥针对“党员未足额交党费”问题:进一步严格对机关及下属单位支部执行党员党费缴交标准的监督检查。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市体育局系统共收缴党费47594.4元,每月及时上交到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账户中,并将存单及党费清单提交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会备案。

⑦针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报告提出要在市少体校账户中单列伙食费科目,至巡察期间未落实”问题:少体校在“业务活动费用”一级科目下单独设立“伙食费”二级科目对食堂伙食费用进行核算,以此科目来核算食堂一年收支情况。

(37)针对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市体育局党组巡察整改过程跟进监督。一是建立一天一跟踪、三天一分析、一周一汇总工作机制。二是推动市体育局认真梳理排查,形成问题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化管理。督促市体育局对上轮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形成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报送市纪委监委。三是实时靠前监督。巡察反馈以来,纪检监察组共列席党组会6次,参加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9次,听取汇报12次,现场检查6次。督促市体育局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时限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改方案制定、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针对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发展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产业规划。体育产业发展纳入《漳州市“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总体布局,修订完善《漳州市体育产业2016-2025发展规划》,巡察期间已委托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调研撰写完成了《漳州市体育产业规模现状和发展思路》,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初步拟定“一核两带五区”空间布局规划,一核:以漳州中心城区(芗城、龙文、龙海、长泰,含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为核心的体育服务业发展核心区域,重点发展体育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培训、体育中介服务、电竞产业等业态。两带:一是“滨海运动休闲带”,依托漳州港、漳浦滨海、东山湾等滨海地区,大力发展各类海洋体育运动,形成东起漳州港、南至诏安湾的海洋体育休闲产业带。二是“山地户外体育休闲带”,依托云霄、诏安、平和、南靖、华安及长泰的山水优势,大力发展汽车、自行车越野、登山、户外探险、漂流、温泉等运动休闲项目,打造漳州户外体育休闲运动产业带。五区:山水休闲体育聚集区(南靖、长泰、华安)、滨海休闲运动聚集区(龙海、漳浦、东山)、户外探险运动聚集区(云霄、诏安、平和)、体育竞赛培训聚集区(中心城区)、体育用品制造聚集区(长泰、漳浦)。二是推进“三大基地”建设。紧扣“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主题,以漳州“中国女排娘家”、东山国家级帆船帆板训练、古雷欢乐岛足球训练等基地建设为重点,探索运动项目产业化发展,打造集体育项目、体育旅游、体育康养、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体育产业基地。2022年以来,依托漳州欢乐岛国际足球训练基地,策划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冠军联赛、中国足球协会女子乙级联赛、2022年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女子U17预选赛(漳州赛区)和男子U17预选赛三个阶段比赛、2022年中国足球协会U21联赛等全国性赛事先后落地漳州并已成功举办。至目前,累计有90支球队约2500名球员到漳参赛。古雷欢乐岛被省体育局授牌“福建省足球协会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依托中国女排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策划全国性排球赛事落地漳州,2022年以来已顺利承办2022年全国女排高水平后备人才训练营及全国U17女排锦标赛、2022年全国青少年排球夏令营暨小排球锦标赛、2022年全国女排锦标赛等赛事。市少体校排球项目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国家排球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三是推动“体育+”多业融合。“体育+旅游”点线面结合,指导推动平和华丰山庄、平和印象半径景区、华安官畲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发展体育旅游,指导策划华安山地马拉松赛。长泰漂流龙凤谷小黄山体育旅游精品景区、南靖土楼云水谣体育旅游线路已经打造成全国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福建鹭凯生态农庄成为福建省体育旅游休闲基地。两岸四地汽车场地越野挑战赛、海峡两岸气排球邀请赛、东山岛半程马拉松赛、南靖土楼半程山地马拉松赛、东山企业家帆船赛等赛事成为本市赛事品牌。“体育+文化”方兴未艾,正在推动中国女排精神展示馆建设,策划结合2023年女排进漳50周年,开展“弘扬女排精神”主题系列活动。“体育+康养”各具特色,利用温泉地带,推动建设一批温泉游泳池;利用森林地带建设一批健身步道,开展登山、穿越丛林等运动。“体育+休闲”持续升温。利用漳州山海资源推动山海体育与休闲业融合。2022年以来,推荐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1个,推荐中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1个;推荐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个(全省2个)。目前,漳州已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3个,占全省10%,创建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6个,占全省5.71%。2022年6月已报省、市、县三级品牌赛事21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3个、县级17个。四是加大招商引资。主动对标,自加压力,全力推动体育产业扩量提质,与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密切合作,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接上海、江浙、厦门等体育产业先进地区开展招商引资,策划建设体育产业示范园区,延伸拓展体育产业链。争取申请举办2023年NEST全国电子竞技大赛,对接华体(福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欢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行业公司,引进、发展电子竞技产业,助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打造漳州城市新名片。

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围绕《漳州市“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规划各项参数,以此来扩大体育企业规模和增加体育产业产值。二是积极推进“体育+旅游、文化、康养、休闲”等多业融合,2023年推动平和华丰山庄、平和印象半径景区、华安官畲旅游景区、长泰漂流龙凤谷小黄山体育旅游精品景区、南靖土楼云水谣、福建鹭凯生态农庄等旅游企业拓展“体育+旅游”融合。三是进一步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与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争取申请举办2023年NEST全国电子竞技大赛。在“十四五”期间,积极向上海、江浙、厦门等体育产业先进地区开展招商引资,策划建设体育产业示范园区;对接华体(福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欢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行业公司,引进电子竞技产业。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二)针对学习和弘扬新时代“女排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弘扬女排精神主题教育。2022年6月30日召开漳州市决战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誓师动员大会,2022年8月17日组织漳州体育系统参观中国女排纪念馆,开展“扬女排精神,创体育佳绩”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新时代中国女排精神。2022年7-9月局领导分批次到省运会比赛现场慰问指导代表队,宣扬新时代女排精神,现场动员鼓劲,激励运动员为漳州拼搏争光。二是加强女排精神课题研究。结合省运会到赛场一线调研,下达3个地区(学校)课题研究约稿函,完成“新时代弘扬中国女排精神的实践与探索”重点课题研究。成立中国女排精神展示馆展陈资料收集小组,策划结合2023年女排进漳50周年,开展“弘扬女排精神”主题系列活动。是全面推进排球事业发展。2022年,市少体校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全国排球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2022年8月争取到省体育局城市排球联赛补助经费30万元、排球队伍保障补助经费25万元;2022年向省体育局运动管理中心输送排球运动员20人。与漳州体育训练基地联合承办2022年全国女排锦标赛、2022年全国女排高水平后备人才训练营及全国U17女排锦标赛等多场全国性排球赛事。四是全力建立完备足球青训体系。建立完善竞赛平台带动培训体系完备,举办市级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并将足球赛事列入市运会,带动各县(区)发展足球青训。同时扩大运动队选拔规模,从第十六届省运会参加4个组别扩大到第十七届省运会6个组别全部参赛,在中心城区推动社会培训机构菁茵俱乐部参与足球青训方面培训,培训并参加省运会2个组别比赛,带动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发展青少年足球运动。加强足球项目体教融合,与市教育局共同举办市级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足球联赛,在常山成立青少年足球培训基地。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共建青少年体育竞赛和训练基地合作协议》,解决训练保障缺乏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策划结合2023年女排进漳50周年,开展“弘扬女排精神”主题系列活动。

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

(三)针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走访对接加大向上输送力度。局主要领导率队走访省体育局所属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及国家马江举重基地,争取向上输送尖子运动员。2022年以来,市少体校向上一级专业队输送15名运动员;帆船帆板5名、皮划艇1名运动员参加省级集训。二是加强重点运动员培训力度。2022年疫情期间,组织排球、游泳、体操三个项目重点运动员约120余人在漳州体训基地闭环封闭训练备战省运会,保障重点项目重点运动员强化训练不中断。以赛促训,申请承接参加全国“体总杯”排球联赛女子排球队参赛任务,完成国家级21名运动员注册,着重培养高水平排球运动员。市少体校排球项目2022年4月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国家排球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三是加强外引指导和运动员管理。聘请高水平教练员指导备战省运会,主动邀请8批次省专业队教练员来漳选才。严格按照漳州市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管控运动员外流注册变更,同时加强人才引进,2021年年底至2022年3月份,引进高尔夫、排球、拳击等重点项目运动员20名,获得金牌3名、银牌7名、铜牌4名,成效明显。四是完善体教制度。重新修订《漳州市体育局购买非编教练员任教服务办法》,完善同工同酬、以绩计奖的机制,改善教练员工作生活条件,防止教练员流失。五是提前谋划新周期布局。2022年年底省运会结束后进入下一周期,按扶强补弱的基本原则,建立新周期布局方案,加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教练员科学配置,目前已完成初案。

下一步整改措施:完成第十七届省运会第二阶段所有参赛项目调研,进一步修订新周期布局方案。

完成时限:2023年3月31日。

(四)针对对协会指导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依规建议撤销9个协会。协会注册成立由市体育总会负责前置审核,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批。市体育总会对长期未开展活动的单项协会,根据职责于2021年5月向市民政局提交关于《撤销漳州市残疾人体育协会等9个社会组织的函》,对1个长期未开展活动的协会督促进行整改。目前登记机关市民政局还未给予撤销,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沟通民政部门进行撤销,持续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监管。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2022年9月修订《漳州市市级体育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从适用范围、注册登记、变更和注销、机构设置、审批和换届、组织建设和管理、经费管理、年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协会管理工作。2022年10月13日,召开体育社会组织业务工作会,集中学习《漳州市市级体育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协会开展活动目的意义。细化漳州市市级体育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明确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受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不得从事与社团章程和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及违法违规活动。督促加快协会换届,2022年7月8日指导网球协会完成换届工作。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成立调查组对相关体育协会违规违法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①2021年1月8日对市田径协会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秘书长作出书面检查。②2019年2月13日局务会对大芹山登山协会作出撤销决定;2021年12月28日,向市政府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③责令体育总会对气排球协会进行通报批评。④就市体育总会对协会指导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市体育总会秘书长给予责令检查。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筹备市体育总会换届工作,同时督促完成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市足球协会、市汽车摩托车联合会、市模型运动协会等4个市级体育单项协会完成换届。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五)针对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漏洞,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复查处理。经对2017-2021年申报获得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资质逐一进行复查、实地了解询问,存在3类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县(区)初审、实地核验责任不落实,体育局产业科复核把关不严。第一类是企业申报项目部分重复,涉及1家企业,2020年度获取补助30万元。第二类是企业符合申报《细则》,不符合申报《通知》条件,涉及1家企业;第三类是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规范,涉及6家企业,第二类、第三类7家企业获取补助122万元。2022年10月25日,市体育局召开党组会研究,鉴于第二类、第三类企业申报项目真实存在,建成后对推动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服务全民健身需求有积极意义,且目前该7家企业都还在持续正常运营,从扶持产业发展的初衷考虑,并落实中央稳住经济大盘、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方针,决定不予收回补助资金。第一类企业申报项目部分重复,已经转让且不再营业,决定追回补助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6日向芗城区文体旅局发出文件通知。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根据《漳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巡察整改意见,修改完善《漳州市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漳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漳体〔2022〕75号),进一步严格规范申报审批流程。三是严肃处理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市体育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原分管领导给予提醒谈话,给予市体育局产业科科长和县区文体旅局负责实地察验人员、县区文体旅局审批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根据《漳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申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处5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所在地区(或部门)暂停2022年度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责成芗城区文体旅局追回漳州市芗城区1家相关俱乐部2020年度所获补助30万元。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四、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一)针对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巡察期间修订完善《漳州市“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并正式下发执行,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列入规划中推进建设;制定出台《漳州市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并督促落实,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二是突出重点建设。将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立项并列入“漳州女排娘家基地”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桩基工程施工,力争2023年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以多部门联动强化空间布局,以提高场馆利用率增加供给,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破解困局,创新多元参与共建共享机制,2022年已配建更新中心城区23个社区健身设施,全力打造中心城区“十五分钟全民健身圈”。三是突出服务共享。2022年3月份向省体育局争取经费840万元,用于建设2个智慧体育公园和6个游泳池项目。龙文区2022年11月份启动智慧体育公园建设争取2023年向公众开放,同时增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向社会开放。2022年5月份向省体育局申请市游泳中心51.7万元免费或低收费补助经费,增加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所。同时推动局下属单位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在保障运动员训练前提下,制定场馆对外开放方案,市少体校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延北体育馆、市重竞技馆室外广场、游泳中心50米室外游泳池和星晨游泳馆等6处公共体育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四是突出部门联动。2022年以来2次列席市政府有关城市建设专题会议,6次参加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建设规划联审会,提出对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建全民健身设施配建标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公共体育场所建设和运营。主动召集市住建局和芗城、龙文等中心城区相关部门会商社区、公园配建维修全民健身设施事宜,确保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配建标准。积极办好市人大、市政协建议建言加强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目前市教育局已摸底70所学校对外开放场馆报省教育厅,待2023年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试点开放,增加市区全民健身场地供给。

下一步整改措施: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已立项并列入“漳州女排娘家基地”项目建设,现由漳州市百芗置业有限公司按市政府规划在建。我局将积极配合百芗置业跟踪项目进度。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针对竞技训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经费保障。2022年以来,拨付游泳中心90万元,用于游泳项目训练保障。拨付南靖举重项目5万元,市少体校队伍进驻南靖县少体校进行省运会备战。在全市范围内组建12支篮球队伍参加省运会,投入保障经费近100万元。二是加强场馆维护。对市射击场维护改造进行论证,增加围栏刀刺线网130米,增加高清摄像机18台,监控专用水晶头26粒,更换高清屏幕显示器1台,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配备,并向市政府提交增设电子靶建议。对市少体校举重项目的训练场地和器材配备需求进一步论证,向市政府提出维护项目的开支预算。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体校综合训练馆地基下陷问题进行安全性评估,已形成安全性评估鉴定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三是增加训练场馆。启用市重竞技馆作为以漳州二中为主体的2支省运会代表球队备战省运会训练场。向漳州二中、八中配备体育竞赛器材,建设共享篮球专业场地。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共建青少年体育竞赛和训练基地合作协议》,加强训练场地保障。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将市游泳中心跳水池附属楼作为安全隐患建筑上报,停用一楼50米大池更衣室淋浴室,增设围挡、警戒线和安全警示标语。与漳州二中沟通商定将跳水池及附属楼所在区域纳入漳州二中新校区概念设计方案中一并改造。市体育局举一反三,定期组织对下属体育场馆的排查建档,逐项整改,确保场馆安全可用。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已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对体校综合训练馆地基下陷问题的安全评估,整体抗震性能不能满足国家7度区标准设防类(乙类)建筑的抗震要求,田径场破损严重,已就维修资金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并得到支持,下一步将加快维修改造。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针对传统优势项目竞技水平下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社会共培机制。通过继续推行《漳州市购买社会培训服务办法》,调动并发挥全市各相关单位、各类体育机构积极性,提升传统优势项目运动水平。试行在中心城区之外地区设立游泳、田径竞技体育品牌项目,带动县(区)全面发展。第十七届省运会游泳、田径等两个传统优势项目强势回归,其中田径获得11枚金牌,游泳获得10枚金牌,实现金牌翻番。二是强化教练队伍建设。加强游泳、田径教练员队伍建设,适当增加教练员配备。通过推行《漳州市体育局购买非编教练员任教服务办法》,克服新老更替出现教练员短缺问题。三是加强场馆保障。加强游泳训练场馆建设,利用漳州二中创建省一级达标高中建设机会,将游泳中心场馆提升改造纳入校区扩建规划项目统筹建设。2022年我市组队参加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夺得104金、70银、97铜,首次获得青少年部金牌榜、总分榜双第四,实现历史性突破,创造历届省运会最好成绩。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通过继续推行《漳州市购买社会培训服务办法》,调动并发挥全市各相关单位、各类体育机构积极性,提升田径项目运动水平。二是加强游泳、田径教练员队伍建设,适当增加教练员配备。三是通过推行《漳州市体育局购买非编教练员任教服务办法》,克服新老更替出现教练员短缺问题。四是加强游泳训练场馆建设,利用漳州二中创建省一级达标高中建设机会,将游泳中心场馆提升改造纳入校区扩建规划项目统筹建设。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四)针对体育场馆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场馆开放力度。市少体校、市体育中心、市游泳中心在保障我市运动队训练基础上,分别制定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方案,将市少体校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延北体育馆、重竞技馆室外广场、市游泳中心游泳场馆等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二是加强场馆开放利用。完成重竞技馆C区租金评估,正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已先后与漳州市电子竞技协会、欢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体(福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合作谈判对接。三是加强场馆改造提升。市游泳中心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75号精神,将中心纳入漳州二中校区扩建规划项目统筹建设,2022年10月10日与漳州二中就游泳中心规划提升改造进行沟通,将中心场馆整体提升改造纳入二中新校区概念设计方案。四是吸取教训加强安全教育。市游泳中心及时制定《漳州市游泳中心救生员管理制度(修订版)》、《漳州市游泳中心简易游泳池水处理循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漳州市游泳中心室外大池及星晨馆水循环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漳州市游泳中心水质管理操作规程》,强化救生管理、水质处理药物尤其是有毒或强腐蚀性药物的采购、存储、领用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台账。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优化救生员业务和年龄结构,同时加强游泳救生员的技能培训和值班检查,定期开展水上救护演练或技能竞赛活动。五是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市体育局2022年制定印发4份安全生产文件,组织开展8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召开6次安全生产会议,局领导7次带队到直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开展2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六是严肃问责。就“游泳健身群众突发疾病引起溺水死亡”事件和“运动员肺部吸入性感染”事件,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已于2019-2020年期间执行。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利用重竞技馆C区资源,继续联系对接漳州市电子竞技协会、欢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体(福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等行业公司,策划引进建设电竞馆,盘活场馆资源,助力漳州数字经济发展。二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75号关于漳州二中扩建校区相关问题的纪要精神,推动市游泳中心场馆整体提升改造纳入2023年漳州二中扩建校区项目统一规划、提升改造。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五)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追缴款项。①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经查,市体育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共15笔,实际长期挂账金额为157.91万元,已清理追缴151.68万元。其中,市体育局共12笔5.98万元,已清理4笔历史借款13943元,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账务调整,剩余8笔45857元。体育中心挂账148.93万元,挂账支付漳州体育场建设工程借款利息148.03万元已在漳州体育场建设工程指挥部的财务账上进行账务调整;体育场建设过程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差旅费、交通费等9060.05元涉及3人,已追回2人2530元,剩余1人6530.05元未追回。市少体校1名助理教练借款2万元,已于2022年8月13日将借款2万元归还体校账户。市游泳中心长期挂账1万元为贵宾室装修预付款,该工程2011年已完工,初步核定总价123287元,因施工方失联至今未能完成工程结算和支付工程尾款。②针对工会管理不规范问题。经查,“市体育局2017年13名退休人员未缴纳工会费发放生日慰问福利”问题主要因定做职工生日蛋糕时未认真核对在职与退休人员名单,原工会主席负有审核不严责任。“市少体校2020年17名非编人员少缴工会会费0.12万元”问题,市少体校对工会有关政策理解有偏差,2017年非编人员按漳州市芗城区当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的5‰收取会费。针对市体育局“三公”经费报支不规范,抽查发现有6笔存在出差无审批单、公务接待费未附菜单合计金额0.6万元的问题。市体育局组织对2016年9月以来涉及“三公”经费报支情况逐年逐项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改,要求经办人员说明有关情况。原财务会计负有审核把关不严责任。④针对市体育局存在坐支行为的问题。经查,市体育局2017年制作安全门时,从账面上其他应付款0.39万元支付制作费用,作为冲销其他应付款挂账余款。⑤针对体育中心“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经梳理核实2019-2020年38笔1000元以上零星维修报账资料和清单,责成体育中心补充完善38项资金支付申请表、采购审批表,13项采购合同、7项验收单等材料。针对市游泳中心“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问题。经查:市游泳中心场地科科长为图省事,将日常维修维护用品分散采购后集中开票,造成“2017-2021年市游泳中心在建兴五金电料商行开具7.76万元发票,但商品并非在该店采购”的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学习。市体育局组织系统财务人员集中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财务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审批管理。市游泳中心于2022年8月24日、9月14日两次召集在编人员开会学习发票管理规定等相关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有关财务报销制度。市少体校加强财务人员对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建章立制。市体育局进一步修订完善《漳州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重新制定规范审批报销单,严格执行《漳州市体育局内部审计制度(试行)》,加强财务审核管理,杜绝报支不规范现象,防止产生新的挂账。市少体校修订完善《漳州市少体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工会工作职责》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市体育中心修订出台《漳州市体育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漳州市体育中心小额工程及小额物品、服务招标、采购制度》。市游泳中心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制定《漳州市游泳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四是严肃问责。针对市体育中心长期挂账未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手续不完整等问题,合并其它问题及张云芳案件,给予市体育中心主任张国英诫勉谈话;针对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借款明细账管理不严导致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对市少体校1名财务人员给予责令检查;针对工会管理不规范问题对时任漳州市体育局工会主席给予提醒谈话;针对“三公”经费报支不规范的问题对时任会计进行提醒谈话;针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问题,对直接责任人市游泳中心场地科科长给予批评教育。

下一步整改措施:市体育局、体育中心、游泳中心将严格执行《漳州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漳州市体育局内部审计制度(试行)》等,加强财务管理,防止产生新的挂账,依法依规继续加大市体育局黄某某等借款、市体育中心杨某某应追缴款项、市游泳中心贵宾室装修预付款等历史旧账追讨力度。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六)针对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体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2022年10月2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省委常委(扩大)会、市委常委(扩大)会部署要求,动员体育系统真抓实干,勇毅前行,扎实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前往南靖科岭革命教育基地,开展以“喜迎七一、备战省运”暨《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干部创业激情。组织体育局领导班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省运会参赛代表等参观中国女排纪念馆,学习弘扬中国女排拼搏精神。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2022年8月8日印发《漳州市体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荐选拔力度,巡察整改期间推荐提拔副局长1名、调整办公室主任重要岗位1名,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主动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或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直面问题,破解工作难点重点。三是加强主动协调。就“至巡察期间,只有1家公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问题,在2022年9月23日市政协提案委召开“加强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系列提案各部门协商督办座谈会,我局主动提出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建议意见,市教育局已摸底70所学校对外开放场馆报省教育厅,待2023年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试点开放。积极与市教育局沟通推进教育部门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方案。就“深化体教融合进展低效”问题,利用深化体教融合机制建设,积极与市教育局开展沟通协调,取得支持。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与市教育局沟通落实,一是对接教育部门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方案,拟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时间表,2023年推进向公众开放试点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深化体教融合实施方案,推动市少体校按专业化、合成化的标准,增加文化教师编制,转型发展成为具备一贯制的体育实验学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七)针对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2022年出台的《中共漳州市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漳州市体育局局务会议事规则(试行)》、《漳州市体育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文件,加强党组对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年初即制定下发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突出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专项督导,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2022年10月27日局机关党总支书记带队,对四个党支部党建工作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2022年召开两次党建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市体育中心党支部2022年8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市体育总会2022年8月31日召开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党委会,强调要求协会党组织抓好换届工作,进一步强化抓党建责任意识。四是推动兼合式党支部换届工作。经核实,未换届兼合式党支部共8个,目前已完成游泳、自行车、篮球、乒乓球等7个兼合式党支部换届工作。五是处理问责。责成市体育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支部换届不够规范”问题剖析检讨会,市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在会上进行剖析检讨,吸取教训。

下一步整改措施:市农民体育协会兼合式党支部因目前党员数只有1人,故推迟支部换届。计划于2023年农体协换届后,督促尽快完成兼合式党支部换届。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

五、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集中整改期间,经市体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对34名(46人次)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检查21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提醒谈话12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3.461万元。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市游泳中心2018-2021年违规将体育行业特种职业资格培训出让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经营的问题,对市游泳中心主任连群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诫勉谈话情况

1.因市少体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问题较为突出,包括竞争性谈判流于形式、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工程项目未结算审核已全额支付工程款、执行合同不严格、擅自变更议定招标方式、工程项目监管不严、采购物品出入库手续缺失等问题,对市少体校副校长吴沩林给予诫勉谈话。

2.因市体育中心存在长期挂账未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手续不完整、工程项目未结算审核等问题,以及发生张云芳案件,对市体育中心主任张国英给予诫勉谈话。

3.因市游泳中心2018-2021年违规将体育行业特种职业资格培训出让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经营的问题,对市游泳中心副主任潘皓给予诫勉谈话。

(三)其他处理情况

1.因市体育局党组决策失误,针对个别聘用人员做出薪金套用非编教练员标准的不合理决定,导致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2.因竞训科在2014年第15届省运会结束后,未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运动器材进行规范管理,未经局务会和党组会会议研究,将二手运动器材赠与民办学校,造成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不当的问题,对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3.因体育彩票公益金超范围使用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4.因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5.因“三公”经费报支不规范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6.因采购物品调拨手续缺失的问题,2名干部分别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处理。

7.因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名干部分别给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8.因违反领导干部出席活动规定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9.因违反党员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和登记备案规定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10.因违规兼任两个社团职务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11.因采购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12.因中标企业高度集中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13.因对协会指导监管不到位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14.因体育器材采购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15.因市少体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问题较为突出,包括竞争性谈判流于形式、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工程项目未结算审核已全额支付工程款、执行合同不严格、擅自变更议定招标方式、工程项目监管不严、采购物品出入库手续缺失等问题,2名干部分别给予提醒谈话、责令检查处理。

16.因采购物品出入库手续缺失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17.因执行合同不严格,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的问题,2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18.因工程项目未结算审核已全额支付工程款、工程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19.因执行合同不严格,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采购物品出入库手续缺失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20.因执行合同不严格,随意更换中标商品品牌,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21.因兼职取酬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22.因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借款明细账管理不严导致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23.因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24.因工程项目肢解发包的问题,2名干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

25.因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6.因干部参加在职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27.因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未按规定进行报批的问题,对2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28.因2016年度、2017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内容高度雷同,且均未查摆存在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29.因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写入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的问题,对4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30.因支部换届不够规范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31.因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1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32.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2名干部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023570;通信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59号漳州市体育局;电子邮箱:zzsty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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